关于2021年12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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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2021年12月15日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八条之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86960216
联系地址:泰州市药城大道809号CMC政务中心
环评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表 | 1 | 医疗器械和试剂的研发生产项目(重新报批) |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五期标准厂房区G111栋 | 江苏优尼泰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优尼泰克环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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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14:46: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