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大门改造工程沈毅中学南侧地块江州路东侧地
泰海征收〔2018〕9号
关于东大门改造工程、沈毅中学南侧地块、江州路东侧地块、扬州西路两侧地块等
房屋征收工程备选评估机构报名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泰政规〔2012〕4号)的规定,为向东大门改造工程、沈毅中学南侧地块、江州路东侧地块、扬州西路两侧地块等房屋征收工程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备选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东大门改造工程
1、海姜大道与兴泰公路交叉口节点周边地块:亚都商城、奥马服装厂周边地块(不含东汽车站周边地块);
2、新周桥社区地块:金东路以东、运河路以南、京泰路以西、海姜大道以北;
3、海姜大道两侧地块:海姜大道兴泰路至泰镇高速(京泰段、苏陈段)两侧沿线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
(二)沈毅中学南侧地块
沈毅中学南侧、青年路东侧、稻河古街区西侧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
(三)江州路东侧地块
江州路东侧地块:迎春路路以南、江州路以东、南官河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北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
(四)扬州西路两侧地块
扬州西路两侧地块:长江大道至麻纺新村周边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
各工程(地块)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红线图为准,户数、面积以审计部门确认为准。
二、报名条件
1. 在2018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中单位;
2. 非承接本工程审计的评估机构。
三、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 报名申请、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 负责项目的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相应评估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5. 近三年来征收(搬迁)评估业绩说明。
四、评估服务费标准
评估服务费标准:住宅房屋、营业用房15元/平方米,非住宅非营业用房12.5元/平方米。
五、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止。
六、报名地点
泰州市税务桥西街49号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业务科。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