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实施七项工程确保残疾人康复服务
今年以来,莒南县共争取资金400多万元,实施7项康复工程。
一是实施“共享阳光·光明行动”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助项目,共为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了复明手术,节省费用125万余元。
二是实施“百例精神病患者救助”工程,争取资金11.6万元,为100名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和免费住院治疗服务。
三是实施“肢残救助”工程,争取上级支持,免费为8名肢体患者安装大小腿假肢,为22名上肢残疾人免费安装援助手,安装适配儿童矫形器7例;拓宽康复渠道,联合红十字永康医院,减免费用30万元,为20例股骨头坏死和80例腰颈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
四是实施0—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争取各级拨款172.5万元,为113名各类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
五是实施“助听”工程,为10名贫困听力残疾人免费佩戴助听器。
六是实施“助行”工程,自筹资金22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的方法,购置轮椅500辆,大拐100副,对全县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发放。
七是实施“助视”工程。为符合条件的视力残疾人免费适配助视类辅助器具163件,助行护理类辅具20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