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创新药品自动列入医保目录
引导和鼓励医药企业大胆创新,全国人大代表陆春云建议
将创新药品自动列入医保目录
去年9月发生的“药企上书”事件曾引发医药行业震动:浙江贝达药业公司老总上书山东省领导诉苦,反映该省政府采购部分抗***靶向药,入围的全是进口药,而其自主研发的1.1类靶向抗***新药“连进入谈判的机会也没有”。
究其原因,是该公司这一创新药没有列入国家医保目录。针对这一现象,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医药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陆春云建议,将创新药品自动列入医保目录,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大胆创新。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泉和根本。新药创新投入大、周期长,往往需要药企付出高昂的创新成本。”陆春云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但在我国,创新药品获批后,由于行政程序、招标时间、目录调整等原因,不能及时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调研中,陆春云代表发现,在法国、美国、日本,创新药从上市到获得最终报销许可的时间是半年至一年,德国、英国则只要一个月,而我国目前还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机制。现行国家医保目录自2009年调整,到现在已过6年,这期间的创新药品无论多好都没有机会入列。
陆春云说,创新药品不能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影响深远。一方面造成普通民众无法享受到质优价廉的国产创新药品;另一方面造成制药企业压力重重,因为临床使用受到限制,创新药品销售难以上量,很难在短时间内收回研发成本。“连成本都收不回,谁还会在新药研发上加大投入?这会极大地挫伤医药企业创新的积极性。”
为此,陆春云建议,创新药品要优先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对于创新药已经获得价格批准的,国家应明确鼓励尽早进入临床使用,通过竞争性的谈判机制,上市一年后(完成上市后临床试验)即可经评估进入报销目录。通过快速通道进入医保目录的品种,不再经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二次议价环节。
对于新药上市初的定价问题,陆春云建议,我国应建立合理有效的创新药物共同付费制度,经协商谈判,调整患者自付比例,让企业、医保和个人分担费用。
“目前,我国医保目录每4至5年为一次更新周期,造成大量的创新药品无法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这一周期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药研发的上市速度和民众对治疗效果的需求。”陆春云建议,将更新周期缩短至每两年一调整、一年一增补,并严格执行。对药品采购周期内新上市的创新药品,要建立增补或备案采购的绿色通道。一旦获批,医疗机构可直接采购使用。
陆春云还建议,我国应明确创新药品进入医保目录的评价标准和条件,要将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成果直接纳入医保目录。对已上市的,尤其是解决重大疾病或填补市场空白、价格合理的创新药品,应该优先纳入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