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奖认定暂行办法出台
对认定范围、认定程序和结果运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市委四届十次全会上宣布:我市今年要设“蜗牛奖”,发给那些推进重点项目不得力、履行行政职能不到位、解决群众关切问题不及时的责任人。日前,市效能办出台《泰州市效能建设“蜗牛奖”认定暂行办法》,对“蜗牛奖”的认定范围、认定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办法》的规定,“蜗牛奖”不是一年一评,而是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原则,抓住每个节点、每个事件,落实到绩效考核***的各个环节,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环节领奖。“蜗牛奖”的“颁奖范围”不光针对城市建设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还包括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政府的服务不到位现象,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领域。凡是领到该奖者,市效能办均会进行回访***、督促整改,凡是整改不力变化不大的,将予以组织调整。
在2月初召开的全市综合绩效管理暨项目大突破奖励大会上,市委书记蓝绍敏强调,效能监察部门要紧盯任务,紧盯节点,紧盯责任人,紧盯群众的不满意,紧盯群众诉求处置的效率和质量,紧盯机关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每一个环节和事件,“蜗牛奖”常年评、随时评,形成强大的倒逼压力。“蜗牛奖”的设立,针对的就是做不到“马上就办”的现象,是一项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的常态化工作手段,说到底就是一次问责,就是一次批评,就是一次曝光,引导全市上下以勇于担当的饱满激情,争创一流的昂扬姿态,深入推进三大主题工作,以优异成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迎接泰州建市2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