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司法局四举措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提升
一是夯实平台阵地,构建大调解格局。全区街道(镇)、村(社区)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医患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和劳动争议纠纷等一系列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区各网格(自然村)均建有“和事佬”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团队。积极吸纳部分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等具备法律工作经验的高素质人才为兼职人民调解员。采取分组讨论、案例剖析、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三是狠抓档案建设,确保卷宗规范化。统一调解申请书、纠纷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书面材料格式、制作、装订,充分利用各种调解员培训及检查等机会进行卷宗制作培训和指导。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文书、典型调解案例交流学习活动。不定期到各镇村、社区各级调解组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四是强化联动协调,推进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加强三调对接机制和交调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建立健全由人民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途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纠纷化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