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五个一工作法推进访调对接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江宁区司法局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总抓手,进一步健全机制、拓展平台、整合力量,创新采取“五个一”工作法,推动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社会调解无缝衔接,构建具有江宁特色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参与接待信访案件47批次件,参与信访案件会办调处23件,有效劝阻集体性上访38批 523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78余人次,实现了全区信访总量、到省市集体访数量和进京非正常上访被登记总量的“三个下降”。
一是抓载体强功能,编织一张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构建区、街道、社区访调对接三级联动工作体系,统筹协调政法、司法、信访等全区各个部门,以“联合接访、集体会诊”解决实际信访难题。大力延伸拓展人民调解工作触角,设立16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法律诊所,依托企业工会成立了43个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5个公安派出所、10个交警中队派驻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在全区500户以上居民小区成立了105个调解室,打造了彭德华医患调解工作室、老魏工作室等6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有效扩大了人民调解组织覆盖面,实现了“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群众诉求,人民调解就开展到哪里”。
二是抓环节促规范,建立一套高效运转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调解员、信访联络员、纠纷信息员、网格员和志愿者等作用,对突出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努力做到对各类社会不和谐因素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整合区、街、社区三级访调力量,融入区全要素网格治理体系,利用“人民调解小助手”和“网格通”等移动设备,打通矛盾纠纷信息与综治、公安、民政、人社、12345等各部门之间的交换渠道,进一步打破数据壁垒,实现资源共享。对发现的信访矛盾隐患,由区“网格办”通过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将信息数据同步提供给区、街两级“访调对接”办,及时掌握信访人动态,组织力量参与化解,有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三是抓对接优服务,打造一个“四访联动”的特色品牌。坚持和完善大走访、广接访、常下访、“陪上访”相结合的“四访”机制:安排司法行政和律师党员干部,聚焦重点信访事项,坚持集中走访与日常走访相结合,分期分批有计划开展走访活动;安排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律师每周参与领导信访接访,为区领导提供法律意见,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为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指出相关途径;面对信访工作难题,不等不靠不推,深入了解情况,听取群众呼声,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针对老百姓坚持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的情况,有计划的安排律师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主动陪同群众到上级部门解决问题,充当群众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桥梁”和“法律顾问”,全面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引导来访人依法上访。
四是抓资源重实效,落实一批精准有力的保障举措。严格按照省厅对各类调解组织人数配备要求,共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801名,并精心“排兵布阵”,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抽调2-3名专职调解员,充实到街道访调办,对社会矛盾进行***调处。全区调解员工资、奖金和“五险一金”纳入区财政全额保障,每年由区政府划拨专项经费550余万元,为调解工作提供了充足财力。将公调、交调纳入全区“人民调解小助手”补贴范围,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流量补贴。同时司法局每年从办公经费中拿出50万元,作为访调对接业务经费。
五是抓整合激活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调解队伍。创新建立“一团两师N个组织”,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服务队伍。积极探索社会组织“4+4+4”模式,即培育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涉法类社会组织、已在运行的具有矛盾化解功能的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4种类型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对口实行签约服务、接受定向委托等4种工作途径,实行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日常调解,提供信访代理服务,受托承办特定信访案件、特殊时期信访纠纷,引导纠纷进入司法、准司法程序化解等4种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其分布广泛、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等优势参与信访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