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批第2061号)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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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30日发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批第20-61号)查处情况 |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企业举报问题查实问题查处情况责任单位120-61钦州市钦南区城中南市场群众举报钦州市城中市场两个大型垃圾斗产生臭味大,环境卫生差,影响居民生活、健康。经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属实。1.群众举报的问题位于钦南区城中南市场;2.城中南市场的垃圾斗露天放置,没有及时清理和清洗,存在脏、乱、差、臭的现象。1. 立即对垃圾斗及周边进行清理、冲洗,并安排人员坚持每天清运垃圾后的清理工作,将垃圾斗的臭气减至最低。于调查当天下午已完成清理、冲洗工作,营造周边干净、整洁的环境。2. 定时、按时做好垃圾清运工作,防止垃圾滞留时间过长,影响居民。3. 将城中南市场露天的垃圾收集点改建成垃圾收集屋。预计年内完成。钦南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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