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品牌奖励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
根据《2020年玄武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玄财﹝2020﹞19号)要求,我局成立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价领导小组,由综合、财务、业务、督查等部门,对2019年区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逐一进行绩效自评,其中,2019年品牌奖励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拟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预算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玄武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玄政规〔2017〕1号)和《关于对荣获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企业奖励的意见》(玄政〔2017〕318号),该项目预算费用为323万元,其中区长质量奖及评审费用203万元,省、市名牌获奖企业奖励费用120万元。
2. 项目实施情况
(1)省、市名牌获奖企业奖励费用:该项目的奖励是对辖区内上一年度获得省、市名牌称号的企业进行奖励,根据《关于开展名牌评选认定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市监办〔2018〕50 号)和《关于暂停南京名牌评价活动的通知》(宁名推办[2018]9号)要求,江苏名牌和南京名牌评价工作从2018年开始全面暂停,因此预算中省、市名牌获奖企业奖励政策和经费不再实施发放。由于市里文件的发文时间为2018年12月29日,文件下发到我局时2019年预算申报材料已经上报至区里,因此只有立项没有实施。
(2)区长质量奖及相关费用:2019年共支付区长质量奖及相关费用49.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玄武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区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每次不超过 5 家;区长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组织)每次不超过 20 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区长质量奖获奖数可以少额或空缺。
2018年度区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3家,区长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为5家。
2018年由于是首次开展区长质量奖评审,结合《玄武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和区里要求,我们采取外聘一位专家,各部门参与的模式开展评审工作,组成以外聘专家为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法制办和区商务局各出一名专业过硬、熟悉企业的人员共同组成综合评审组,同时安排部门领导和参评企业所在街道园区分管工作人员为观察员,全程参与并监督评审过程。
2019年我区参照南京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审,以市市场局推荐为指引,从市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中聘请了3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相关部门和参评企业所在街道园区分管工作人员为观察员,全程参与并监督评审过程,同时还邀请区纪委工作人员随时介入和参与评审工作。
2019年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于2019年10月份展开,12月前已完成培训、申报、文审、现场评审预告等工作,原计划在2020年1月份完成,由于受疫情影响,现场评审工作推迟在4月8日至4月23日继续展开,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共12家,目前已将评审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提请区政府批准区长质量奖获奖名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区长质量奖获奖名单后,通过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告。
(二)项目的绩效目标
区长质量奖项目目标是发掘我区优秀企业(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我区综合竞争力。奖励做到资金执行到位,专款专用、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积极推动区域结构产业化和产品升级。
二、评价结论
根据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我们就2019年度品牌奖励项目进行了自评价,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详见***。
三、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和绩效
(一)主要做法
1. 发布指南。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质发办)拟定当年《玄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指南》,报请评委会审议后公开发布,正式启动评审工作。
2. 推荐申报。企业(组织)需如实填写《玄武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按照区长质量奖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提供有关证实性材料,经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园区或行业协会之一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报评审办。
3. 资格审查。质发办对申报企业(组织)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正式受理。
4. 材料评审。质发办组织评审组,根据评定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组织)进行评审。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报告,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现场评审名单。对未列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由质发办反馈评审结果。
5. 现场评审。质发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材料评审的企业(组织)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由企业(组织)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其质量管理方法、模式、理论的先进性、创新性和推广性进行陈述答辩。再组织评审组现场考察,形成现场评审报告,并反馈至企业(组织)确认。
6. 综合评价。质发办组织评审组对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的申报表、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按得分排序,择优提出建议名单。
7. 审定公示。质发办根据评审组建议,将获奖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提请质量发展委员会审议。质量发展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拟获奖名单,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提请区政府批准区长质量奖获奖名单。
8. 批准公告。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区长质量奖获奖名单后,应通过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告。
(二)取得绩效
1. 经济效益评价
以“速度时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2018年被认定为区长质量奖。比较2018~2019年速度时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达13.5%。品牌效应既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更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2. 社会效益评价
玄武区2018年有意向并参与区长质量奖申报业务培训的企业有50家,到2019年此类企业已达63家,呈增长趋势。该项目搭建起政府精准帮扶企业的新渠道,是增强企业与政府之间粘合度的新方式,达到发掘新秀企业、培养中小企业、留住优良企业的目的。同时通过政府对获奖企业的奖励,能够提升企业质量动力,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及工作机制,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品牌意识。尤其在区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企业提出专家组对每家企业一天的现场评审时间太短,希望延长时间,以便专家更多的帮助企业发掘优势,弥补短板。部分企业还提出增加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数量,让评审专家到每家参评企业实地指导等建议,由于受预算和时间的限制,目前暂时无法实现。同时,隆重举办区长质量奖颁奖仪式,邀请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先后在南京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中国质量新闻网和荔枝网等各类媒体上加强对区长质量权威影响力及获奖企业先进管理方法的宣传,引导辖区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弘扬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理念和不断追求卓越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榜样,激励广大企业不断改进质量,实现整体提高。
四、存在问题
1. 区长质量奖的设立,使我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总体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但是对比我区企业总体数量,覆盖范围还远远不够,还不能做到全区企业普遍知晓,从而导致评选出的优秀企业质量管理的示范效应不明显、经验分享不足,消费者的辨识度不高。
2. 区长质量奖评审过程中部分观察员对常见的管理方法和工具不熟悉,无法与专家组、企业进行平等沟通,一方面,降低了观察员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无法准确掌握评审流程信息,特别是在识别改进空间上必然存在很大局限性。
五、改进措施
1. 加大对区长质量奖的品牌宣传力度,普及优良企业行业标杆意识,引导群众择优消费。
2. 每年评审工作开展前组织观察员针对评审过程中的知识要点集中培训,尽快完成角色转变,更好地发挥观察员职能,提升监督力度,扎实推进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