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交沈阳第二十九批57件群众信访投诉问题
12月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辽宁省转办了第二十九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其中涉及沈阳市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57件,涉及13个区、县(市)、开发区管委会和3个市直部门,和平区10件、沈河区4件、铁西区4件、皇姑区6件、大东区6件、浑南区8件、于洪区7件、沈北新区1件、苏家屯区4件、新民市4件、法库县1件、康平县2件、经济技术开发区5件、市环保局2件、市建委1件、市执法局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环境问题100个。其中,大气环境问题28个、水环境问题25个、噪音问题19个、辐射问题2个、土壤问题14个、其他类型问题12个。
沈阳市第一时间启动第二十九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落实整改工作,依据案件属地负责原则、案件首办负责原则、案件办理迅速及时原则、案件办理认真准确原则,全部转交给相关区县和市直部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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