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大连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大连市开展了第一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近日向大连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认为,大连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全面部署,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以来,大连市委、市政府建立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机制,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常务会议62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定期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每年按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每年与各地区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任务纳入全市绩效考核,逐级夯实、综合评价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情况。
二是认真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大连市的3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5项,10项正在持续推进;向大连市交办的3037件群众信访案件,已办结3034件,办结率99.9%。在全面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大连市立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了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淘汰柴油货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完成了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率先完成渤海区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海洋垃圾常态化防治机制,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成医疗废物全域集中收运体系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松木岛地下水污染治理等一大批生态环境领域疑难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是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大连市空气质量连续三年年均优良天数达300天以上,截至2020年8月底,大气优良天数为221天,比例达90.6%。2020年上半年,全市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9.1%。
督察指出,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力度等方面仍存在差距,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有的地区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还不到位。具体包括:
有些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大连市石化产业密集、化工企业集中,潜在环境风险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尤为重要。督察发现,西岗区、沙河口区、高新园区印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存在不严不细问题。除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长兴岛经济区外,其余区(市、县)政府未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频次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
农业农村部门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不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不健全,无任何大型综合利用项目。燃料化利用主要以散户取暖、炊事为出口,饲料化利用主要以散户直接喂养牲畜为主,综合利用质量不高。秸秆综合利用底数不清,数据不实,在督察期间,普兰店区前后两次上报的秸秆饲料化利用率偏差达17%。
农业农村部门河道垃圾管控不严不实。督察发现,旅顺口区凤河五七桥东西两侧河道、北鸦鸬嘴村凤河上游支流河岸和河道、西沟村龙河上游支流河岸和河道内多处存有生活垃圾。
工信部门未有效监督企业落实重污染日限产限排要求。2019年3月4日至6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香海热电厂生产负荷未按照企业重污染天气预案响应要求落实,工信部门未给予及时有效监督管理。
住建部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监管不到位。督察发现,普兰店区大刘家街道一垃圾堆放点已形成多年,未纳入非正规垃圾点整治。庄河市青堆镇污水处理厂南侧近万立方米垃圾常年堆放。
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移环节监管不到位。《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沿海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任务。督察发现,大连市船舶水污染物在接收、转移环节存在账物不符、监管联单未有效落实、未按规定在有污染物接收设施的码头进行转移的问题。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个别任务推进还不到位。具体包括:
施工扬尘管控不力。《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要求,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督察发现,半岛印象、星光照澜、东昌一号等8个建筑工地均存在“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钻石湾东、西两处地块裸露地面均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东侧地块堆存大量渣土及废料未进行苫盖。在中山区疏港路、甘井子区明珠路、甘井子区金柳东路,多台渣土运输车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或启用密闭措施上路行驶。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还不彻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尚未完成,瓦房店市东风水库、松树水库两个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污染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督察还发现,鸽子塘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生活垃圾堆放。
推进使用岸电设施工作机制亟待完善。督察发现,2012年以来,大连港集装箱码头建设8套岸上船舶用电设施,2019年集装箱码头靠泊船只3959艘次,采用低硫油辅机发电,一直未使用岸电设施。督察还发现,2019年,大连市交通运输部门拟制定船舶岸电使用相关鼓励政策措施,但至今未印发实施。
海水养殖清理整治工作不严不实。《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渤海海域非法和不符合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清理整治任务。瓦房店市上报已完成渤海海域非法和不符合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清理整治工作,督察发现,清理整治海域有86户海参养殖户仍在养殖。
三是督察还发现一些其他突出问题。具体包括:
石材加工企业集聚区域扬尘污染严重。普兰店区双塔街道内有105家石材加工企业,部分石材加工企业采用简易彩钢板做围墙,生产车间未完全封闭,厂区内地面未完全硬化,废料露天随意堆放。庄河市太平乡内有几十家石材加工企业,区内道路未进行硬化,生产车间封闭不完全,扬尘污染严重。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项目推进缓慢。普兰店区2019年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至今仍未建成投运,全区畜禽粪污末端利用方式主要是堆肥发酵还田,畜禽粪污堆积严重,随意倾倒,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有人员活动。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有一家水产加工企业进行生产,运输车辆停在现场,两条塑料管道直接深入核心区海域。
大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整改任务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程序移交大连市委、市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