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鞍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鞍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鞍住建发【2016】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拨款、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拨款50%,企业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建设地点:鞍山市。
2.2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室外管线主要工程包括供水管线敷设(最大管径DN300)、总长度为17799米,阀门安装(最大规格DN200)、管件安装、阀门井安装等;室内管线主要工程包括管道拆除及更换、阀门及管件安装等;泵站主要工程包括室内排水管道更换、泵拆除及安装、采暖管道更换、散热器安装、阀门安装、临时用水管线安装、电气管线拆除安装、灯具、开关、插座安装、通风设备安装;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2.3工程总投资为3985.5万元,市政部分约为2990.5万元、安装部分约为995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5工期要求: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4月15日,总周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一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保,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建造师IC卡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需具备A级(含以上)信用报告(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注:本次评标采用暗标评审。
4.投标人的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7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 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均为拟定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留意招标文件与招标澄清文件(如有)。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13时30分。
地点为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
联系人:杨政通
联系电话:158****1661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联系人:吴英震
电 话:0412-880155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室
账 号:2100***********02780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