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双拥办、各管委会社会事业局、驻军各部队: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国拥电〔2017〕1号)的精神,扎实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鞍山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驻军部队全面建设,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现就做好“八一”建军节期间双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深化双拥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各驻鞍部队要结合庆祝建军90周年,以“军民携手奋进、同心合力筑梦”为主题,牢牢把握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时代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瞻仰反映我军历史的烈士纪念馆、烈士陵园,开展党团队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歌咏比赛、读书演讲、知识竞赛和影视展播等双拥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团体深入社区、乡村和基层部队巡演,在全社会形成“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各个历史时期军队英雄模范人物和双拥先进典型,宣传复退军人就业创业、奋发有为的感人事迹,不断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二、结合第九轮双拥模范城评比工作持续开展“爱心献功臣”和“双拥在基层”活动
“爱心献功臣”和“双拥在基层”活动是涉及全社会的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这项活动的落实工作。各县(市)区要坚持重点优抚对象有什么困难就帮助解决什么困难的原则,多形式地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医疗和住房“三难”问题。 走访慰问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等革命功臣和优抚对象,积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八一”前,各县(市)区要结合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以组织慰问团(组)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慰问驻地部队官兵,走访慰问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和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以及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为他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坚持双拥工作从基层抓起,县(市)区主要领导走访部分生活困难的老复员军人和一至四级伤残军人;镇(街)主要领导走访“三属”、五级、六级伤残军人;村(社区)对其他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同时,为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集中悬挂“光荣牌”。
三、结合优抚对象数据普查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要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下大力研究解决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关注的重难点问题,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广大军民。要全面对照现行规定,摸排核查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医疗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优待等待遇落实情况,确保优抚对象待遇应享尽享。开展专项检查督导,重点推动落实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家属随军随调、子女转学入学、征兵优惠优待等方面的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帮助广大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切实加强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配合,有针对性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切实提高优抚安置服务水平,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四、结合部队的使命任务做好拥政爱民工作
各驻鞍部队要大力弘扬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在抓好改革建设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积极支援鞍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集中使用义务劳动日,组织官兵参加城乡道路改造、环境卫生整治等社会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展示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就近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便民服务活动,组织官兵为特困人员、残疾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排忧解难。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和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工作,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促进鞍山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鞍山进入主汛期,各驻鞍部队要扎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准备,确保遇有情况迅即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各管委会、各驻鞍部队要加强对各项活动开展的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既要相互呼应、形成声势,又要务实节俭、确保实效,并于8月7日前将“八一”活动情况报到市双拥办。
联系人:王拓
办公电话:5570123
市双拥办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