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印发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月20日,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经县政府同意印发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阜蒙政发[2017]7号)。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是为实现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和《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新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的。一是要求2017年年底前淘汰县城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所有燃煤锅炉,2018年建成区基本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2020年全面实现高效一体化供热。二是要求全面控制扬尘污染。2017年城区主要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提高建成区低尘机械化清扫率,实现“尘土不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