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016年城市低保提标完成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460元提高到490元,7月起发放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通知》(阜政办发[2016] 4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460元提高到每月490元。按照文件要求,区民政局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按时完成了城市低保提标工作。
这次城市低保提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工作强度大,区低保办创新工作模式,通过查阅档案、入户调查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边清查、边整改、边提标,三管齐下,统筹兼顾,在核定现有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把党和政府这项惠民工程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成为人民满意工程。
目前,已完成对城市低保对象2867 户、4945 人的提标复核审批工作。从2016年7月起,我区城市低保按照新标准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