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三水区外贸重点企业台账式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建立三水区外贸重点企业台账式管理制度的通知
区内各外贸进出口企业:
为加强省、市外贸稳增长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风险防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和佛山市商务局的要求,我区将建立外贸重点企业台账式管理制度,从2015年开始对区内外贸重点企业开展动态管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台账式管理制度内容
为加强与外贸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好省、市和区的各项外贸政策宣传和落实,并及时掌握各级政策的成效,台账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和经营动态两方面内容,详见***。
二、企业范围
三水区2014年外贸进出口值500万美元以上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由于是否纳入“台账式管理”涉及企业享受各级外贸扶持政策的资格,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报表填报要求:
1.《2015年三水区外贸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表》: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及电子版报我局;
2.《2015年三水区外贸重点企业经营动态报表》:该表按季度报送,首次填报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0日前,请将该表电子版报我局外贸与口岸发展科。
***:1.2015年三水区外贸重点企业基本信息表2.2015年三水区外贸重点企业经营动态报表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1月20日
(联系人:梁燕霞,电话:87783698,邮箱:wmykafz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