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工业园D区52号地块临电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工业园D区52号地块临电工程(华电佛山能源项目外线部分)(第二次),招标人为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三水工业园D区52号地块临电工程(华电佛山能源项目外线部分)(第二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水工业园。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二间隔户外开关箱(自动化配置)1面,二间隔户外开关箱井口基础1座,开关箱围栏1座,户外开关箱地网1套。新建单回Φ160/10HDPE管顶管路径长60m,新建单回路ZRYJV22-8.7/15KV-3*120电缆长320米,制作3*120m㎡户内电缆终端头2套,配3*120m㎡肘型电缆头1套。新建1层1列排管行人直线井1座,新建1层1列排管行车直线井3座,新增1150*300*100行人盖板7块,1150*300*150行车盖板21块。增加90㎥坚土填埋土方等。工程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272931.40元,下浮率为10%,发包价245638.26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6242.48元)
2.3 计划工期: 20 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等。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定标。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30%;
2)在工程完工后10天内,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价的7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定结算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30天内一次性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建安***。
3.资格审查方式
在开标时招标人需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投标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①同时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 ②同时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 ③同时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和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注:投标人必须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佛山供电局2016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2016年第Ⅲ版)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6]6号文件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佛供电生[2016]6号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或电子版网页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5年 12 月至2016年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日9:00 至 2016年7月7日17:00时止(办公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二楼,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757- 87390317)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
5.1.4、须提供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复印件、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5.1.5、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1.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如有)
5.1.7、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核对(资质证书、网页查询打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专职安全员身份证除外)。一份报名资料报名时递交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另一份报名资料在购买文件时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员。】
5.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报名回执及报名资料于2016年7月 1日至2016 年7 月 7日 17:00时止(办公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汇星源五座201,联系电话:0757-83132793)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3为方便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版招标文件若有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于投标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统一发出。各投标人如未收到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建议各投标人将fsjd1212@126.com邮箱设置为白名单/信任列表)。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6 年 7 月8日17:00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注:投标单位在开标后,必须向交易中心密封提交有开户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缴纳保证金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以及投标项目信息的证明书、银行出具的收取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退付保证金材料,不提交则无法退还其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7月 13 日10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华路30号2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街招标(采购)信息)、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乐平镇版块)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交易结束,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收取本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为中标总价×0.9‰,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平信用社账号:8002***********98)。在本工程结算时,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将不会计入结算总价中,该项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11.联系
招 标 人: |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7号汇星源五座201 |
邮 编: |
| 邮 编: | 528000 |
联 系 人 | 植先生 | 联 系 人 | 刘先生 |
电 话: | 139****0200 | 电 话: | 0757-83132793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3132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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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