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确保只减不增 减轻财政负担
最近,市编委办组成督查组,先后深入两县四区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全市乡镇机构编制没有擅自增加和盲目增长问题,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从2006年12月开始,本市进行了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机构和领导职数设置,精简了编制和实有人员。通过改革,全市乡镇减少9个,精简22.3%;乡镇机关的内设机构统一归并为“三办一所”;乡镇党政领导原则上实行交叉任职,党政领导职数确定不超过5名;乡镇行政编制减少282名。精简24.4%,乡镇事业编制减少333名,精简30%;乡镇机关占编实有人员减少256人,降低26.9%,乡镇事业单位占编实有人员减少287名,降低27.2%。改革后,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更加趋于科学、合理、规范、精干,减少了乡镇吃“皇粮”人数,减轻了乡镇财政负担,为乡镇经济发展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保障。
去年以来,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增加。继续坚持机构编制集体研究决定的“一支笔”审批制度;进一步落实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和机构编制公示制度;建立了《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此外,各县区还建立和完善了机构编制部门和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动的监督检查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对乡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