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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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6日发表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2022年5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LN202****50097 | 千山区旧堡镇东鞍山铁矿党委大楼往南直行1.5公里有两家石粉厂,露天作业,将石头加工成粉末状,产生的扬尘污染严重。近期因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企业白天停工,17点以后生产,曾向鞍山市8890平台反映,一直未解决。 | 千山区 | 两家企业机械设备均按环评要求建设在厂房内,不存在露天作业现象。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19日,两家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 部分属实 | 2021年4月19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对两家企业道路未硬化等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立案调查,分别处2万元罚款。两家企业立行立改,当日对露天堆放料堆进行了苫盖。下一步,千山区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到位。 | 无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鞍山市千山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2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鞍山市千山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2-2312802
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同兴街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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