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建立聘请特邀调解员制度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29日发表
为调动和借助社会力量,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最近,区法院建立聘请特邀调解员制度。
特邀调解员聘期三年,在辖区内的基层组织、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工作的人员中确定,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诉前调解工作;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诉讼调解工作;应邀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与执行和解工作;接受人民法院委托或邀请的信访息诉工作。由法院对特邀调解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组织观摩开庭,提高特邀调解员工作能力,并向聘请的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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