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绿化市容系统巡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杨绿容局委[2015]65号
2015年绿化市容系统巡查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维护党纪,加强党内监督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绿化市容系统实际,现就2015年巡查督导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局纪委监督责任,针对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监督。把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发现违纪违规线索作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排查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风险点,促进被巡查督导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杨浦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绿化市容“十二五”目标和今年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查单位
今年拟对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区景观管理所开展巡查。
三、巡查任务
巡查督导着重针对2013年以来党建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项目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务公开项目清单的落实情况开展,结合区委今年巡察工作提出的“一个中心、一个重点、八个方面内容、发现四类突出问题”的要求,主要围绕以下8项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围绕局党委、行政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进工作发展的情况。
(二)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主要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队伍建设情况,主要是发挥党员队伍作用和本单位干部教育、培养、监督的情况。
(四)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是制度健全和执行到位的情况。
(五)基层党建责任制情况,主要是履行党建责任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清单的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项目清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廉政教育、廉政风险点排查以及承担的建设和管理项目是否依法依规、按照制度规定决策、审批、推进的情况。
(七)作风建设情况,主要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的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服务党员群众、绿化市容问题受理处置和效能、行政许可受理审核、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
(八)局党委要求巡查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程序方法
巡查督导工作安排在9月-10月开展。每家单位的巡查督导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视情适时对被巡查督导单位、对巡查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主要分为3个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下旬—8月下旬)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央关于监督无禁区、不留盲点的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巡查督导工作的对象、任务、程序等要求。
2、筹建巡查组。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丽珏任组长,局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方圆任副组长,局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规划发展科、财务管理科、行业工会(退管委)等有关部门选派人员作为组员参与巡查督导。
3、组织人员培训。巡查前,集中对参加巡查督导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保证巡查组人员能够迅速进入角色,为高质高效完成巡查督导任务奠定基础。同时,加强对被巡查督导单位联络员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9月上旬—10月中旬)
1、充分了解情况。巡查组正式进驻前,有针对性地听取局分管领导、办公室(信访)等部门的情况介绍;根据需要抽查核实被巡查督导单位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广泛收集舆情,尽可能了解掌握被巡查督导单位的情况,制定具有个性化的巡查督导方案,提高巡查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2、提前发布告知。巡查组提前10天对被巡查督导单位发出通知,告知被巡查督导单位做好被巡查的准备工作,包括汇报材料、制度建设材料、有关会议记录等。巡查组进驻后,在被巡查督导单位的显著位置张贴《巡查公告》,设立“巡查工作群众联系箱”。
3、组织动员会议。巡查组进驻后,组织召开动员会,听取被巡查督导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和党政主要领导述责述廉工作报告,巡查组组长进行动员讲话,使被巡查督导单位以及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
4、进行访谈问卷。开展个别访谈,听取干部、职工对党政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委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班子成员、干部队伍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情况;拓宽个别谈话的范围,听取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服务对象以及协作单位的意见;组织问卷调查,全面了解情况。
5、查阅相关资料。巡查组查阅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了解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6、受理信访举报。巡查组公开举报电话,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把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作为获取情况和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专用意见箱由巡查人员定期开启。
7、列席有关会议。根据需要,巡查组列席被巡查督导单位党支部会、行政办公会等会议。
(三)总结阶段(10月中旬—10月下旬)
1、分析评价。巡查组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集体研判,切实找准、找实问题,并与被巡查督导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撰写巡查督导情况报告,提出初步整改建议,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如有重大问题和事项,加大核查力度,写出专报材料。
2、汇报反馈。对于巡查督导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局党委、局纪委报告。巡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将各单位的巡查报告征求局分管领导意见后,提交局党委审核。由巡查组组长向被巡查督导单位反馈巡查情况。
3、督促整改。被巡查督导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撰写整改报告,报巡查组。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视情适时进行专题回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查督导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由巡查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科室、部门共同参与。巡查督导工作结束后,局党委专题听取情况汇报。
(二)认真履行职责。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及责任追究制,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工作程序,保证巡查督导工作的质量,树立巡查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主动接受监督。被巡查督导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充分认识巡查督导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对待巡查督导工作,统筹协调好巡查督导工作与日常工作推进的关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主动配合巡查督导工作的进行。要认真开展自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查找本单位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准原因,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根据巡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
***:1、巡查督导工作流程
2、关于接受局党委巡查督导的自查报告要求
3、关于在巡查督导工作中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要求
4、向局党委巡查组提供查阅的资料目录
2015年7月28日
———————————————————————————
抄送: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
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印发
———————————————————————————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