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我省安排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92号),就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并对加强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地在制定收费标准时,要坚持学科类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充分考虑其涉及重大民生的特点,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在开展成本调查时,要全面摸清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数量、规模类型、经营收入、收费标准等情况。要强化收费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行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做好政策衔接,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对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净化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动培训收费水平明显降低,坚决遏制培训机构过度逐利行为,将降费减负目标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双减”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委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原则,积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指导各地科学制定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完善课后服务收费办法,合力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