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复旦科技园进修学院迁出杨浦区的批复
杨教〔2011〕114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同意上海复旦科技园进修学院迁出杨浦区的批复
上海复旦科技园进修学院:
你院于2011年6月6日递交的《关于上海复旦科技园进修学院迁址的申请》已收悉。
经查验学院的董事会决议、财务审计报告、虹口区教育局同意迁入的批复等有关材料后,我局认为你们提出迁出杨浦区的申请,符合《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沪教委终〔2009〕2号)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贵院的申请。
根据法规,学院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当自收到此批复后,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法人登记变更和税务登记变更等手续。
此复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迁址 批复
抄送:杨浦区民政局 虹口区教育局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