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向社区开放补充意见的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杨府办发〔2009〕44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五角场镇政府:
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和区地区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向社区开放的补充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向社区开放的补充意见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本区自2007年贯彻落实《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以来,公共体育资源向社区开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场地开放的管理机制、培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规范学校室内场地开放的收费、鼓励学校资源向社区扩大开放,特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提高认识,扩大资源开放成果。要充分认识到学校场地向社区开放是最大程度发挥政府投入社会公共资源的效益、满足社区群众基本需求的实事。要利用本区教育、体育、文化的资源优势,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的核心理念,建立公共资源向社区开放的长效机制,扩大公共资源开放的数量,提高开放的质量。各部门要加强合作,确保学校场地开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坚持公益性宗旨。学校体育设施是社会公共资源,在向社区市民开放中要始终坚持公益性。在资源开放中部分室内场馆收费应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群众提供质优价廉服务。收费标准由区体育局、区教育局会同区物价局制定,并对收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三、坚持政府扶持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各街道、镇要按照社区公共设施资源共享工作的要求,完善社区资源开放管委会的运作管理,培育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承接资源开放过程中的服务和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增强社会组织自治和组织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鼓励扩大开放,实行以奖代补。为鼓励学校进一步做好公共设施扩大开放工作,要深化绩效评估机制。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要定期对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运作和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情况进行评估,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年终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激励和表彰。
五、深化条块结合,加强协调沟通。在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街道、镇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各街道、镇要及时掌握学校体育场地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情况,对公共资源开放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协调沟通;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街道、镇做好推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本补充意见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杨浦区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益性收费参考价格表
主题词:民政 社区 公共资源 开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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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学校室内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益性收费参考价格表
序号 | 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1 | 乒乓球 | 10-15 | 按“/台·小时”计 |
2 | 羽毛球 | 15-20 | 按“/场·小时”计 |
3 | 游泳 | 15-20 | 夏季按“/小时”计 |
20-25 | 冬季按“/次”计 | ||
4 | 篮球 | 2-3 | 按“/人·小时”计 |
注:1、“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
2、各场馆可以根据季节、开放时段,自行在收费标准范围内调整实际收费价格;
3、其他开放项目的收费由各单位按公益性原则自行制定并报区教育局、区体育局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