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区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区安全生产月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大安全”宣传理念、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主题、突出“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2008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组织机构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的宣传活动。有关委、办、局、街道镇、集团公司和其他各单位设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的各项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主要活动内容
结合本区实际,我区安全生产月的主要活动内容如下:
1、6月1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副区长唐海东在杨浦有线台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拉开我区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帷幕。
2、全面开展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对《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迎奥运,文明出行”6.25交通安全的系列宣传活动。
4、全面开展我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专项调查,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5、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建筑工地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安全生产画板的巡展活动。
6、组织有关部门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发放从业人员安全手册和安全科普宣传画等宣传资料。
7、区安委办根据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要求,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成立专业督查组,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督查和检查。
8、组织开展对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专题宣传教育。
9、各单位在门口或显要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画和宣传标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摄影等活动,大力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宣传气氛。
10、各单位以“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为检查目的,发动全体职工积极查找隐患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单位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措施,治理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1、各单位组织观看大型安全生产警示片《血的教训》,鼓励职工撰写观后感,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身的安全操作技能,汲取血的教训,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12、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局面,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做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经费、措施”三落实,“创新、务实、效果”三提高。
(二)结合实际,提高实效。各单位要在全面总结前六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特点,紧密结合主题,不断完善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在注重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各单位生产作业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有明显改善和提高。
(三)强化监管,治理隐患。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力度,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组织对本系统、本辖区内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抽查,区安监局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依法处罚,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进行查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有关委、办、局、各街道、镇、集团公司和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加强与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的信息沟通,及时报道活动开展的各种情况,并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杨浦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杨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