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安区文物保护点合众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取号:JB7900000-2021-026发布机构:区文化旅游局标题:关于静安区文物保护点合众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文号:静文旅发〔2021〕14号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成文日期:2021-07-20发布日期: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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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安区文物保护点合众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你单位《关于送审合众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合众图书馆旧址为静安区文物保护点,你单位提交的由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编制的《合众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文本基本完整,提出的修缮技术措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总体上符合文物修缮工程的设计规范要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可作施工依据,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设计方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合众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不改变外立面原有风貌,不改变原有平面格局,不改变原有主体承重结构体系,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得在文物建筑上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工程完成后不得作为私人会所使用。
三、《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议纪要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执行。
四、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方案》如有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
六、你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应遵循文物保护“修旧如旧”的修缮原则,在深化细化《设计方案》基础上,组织编制合众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我局经专家评审后方可实施。
七、本工程项目如有涉及规划土地、工程建设、消防、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其他行政管理审批的,应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
八、本工程项目竣工须报请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供最终的、完整的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竣工资料,包括照片、录像、图纸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总结等。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