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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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4日发表
一是完善养老机构供给。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驻评估体系,通过硬件设施改造、调整,加强智能化管理、项目化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二是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及服务项目,建立规范完善、相互监督、公开透明的服务流程。整合培育社区为老服务资源,采取政府托底、市场化运作的方式,为更多老年人提供菜单式、标准化、专业化的服务项目。三是强化家庭养老支撑。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依托专业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机构、助老服务社等专业社会组织,为家庭成员或家政人员提供培训,强化家庭养老的基本支撑。
(区委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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