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历史建筑拆违章建筑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风貌分类保护规划出台
本报讯 (通讯员王奇伟记者袁玮)徐汇区与市规划局共同制定的“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最近正式出台。其保护的“触角”延伸到城市肌理、空间布局、街巷尺度、绿化、文物等方方面面,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可控性指标,对优秀历史建筑实施“最严格的保护”。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是本市一处最大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据统计,区域内有老公寓、花园住宅和优秀历史建筑等近2000幢,约占全市40%。为了使历史建筑及其环境既保持风貌特色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徐汇区与市规划局共同制定的保护规划中,确立了分类保护的办法,即将保护区内所有建筑细分为五大类,逐一制定相对应的保护整治措施,使规划变得更有操作性。
【分类整治保护办法】
■第一类是保护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市优秀历史建筑等挂牌建筑,由于此类建筑不可再生,原则上不得拆除,同时应积极予以维修,在其周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也应符合核心风貌区规划控制的有关规定。
■第二类是保留历史建筑,包括虽未挂牌但风貌有明显特色的历史建筑。此类建筑不得整体拆除和迁移,建筑的主要立面和建筑高度等不得擅自改变,对其外观进行修缮或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应保持原有的风貌特征。
■第三类是一般历史建筑,包括建于1949年前的风貌一般的老建筑。这类建筑的拆迁应严格控制,确需拆除的,也要保留有特色的建筑立面、构件等。
■第四类是应当拆除建筑,包括危棚、简屋、违章建筑等与风貌区景观不相协调的建筑,这些建筑均应予以拆除。
■第五类是其他建筑。此类建筑建于1949年后,改建、拆除或新建时应与周边的风貌特色相协调。
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