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蒙山县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梧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制定2021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的函》(梧督考办函〔2022〕54号)和《关于印发2022〕12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2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内容
梧州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将自治区2021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我县,涉及我县的共22条意见建议,其中,重点整改事项1条。通过责任分解形成了《2022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详见***1),明确由蒙山镇、西河镇、新圩镇、黄村镇、汉豪乡、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促中心、蒙山县税务局、蒙山公路养护中心、县征拆打违办等20个整改责任部门牵头,对***1的22条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实行清单管理,严格问效问责,在整改中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推动发展、服务人民的能力。整改要过程留痕,注意收集整改的工作图片和相关资料。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绩效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价权、监督权,以整改落实的实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一)坚持问题导向。依托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对群众意见建议逐一编码挂账,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对性质相对单一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对事关全局的问题克难攻坚、集中突破,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回应、积极疏导。
(二)坚持从严从实。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有关乡(镇)、县各有关单位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全面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县、乡、村三级联动,迅速认真开展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与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相结合,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与绩效考评相结合,将问题清单变成任务清单,转换为考评指标,确保真整实改、取得实效。
(三)坚持统筹结合。把抓问题整改与增进民生福祉结合起来,集中力量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把抓问题整改与转变机关作风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各部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把抓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普遍性问题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梳理准备阶段(2022年5月)
1.各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社会评价的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究,明确整改措施、标准、时限和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并且年内能够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意见建议,经我办申报并由市督考办设置为重点整改目标,由市督考办上报自治区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获取重点整改事项二维码,实行“一事一码”管理。
2.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在本方案印发后,参照本方案制定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务必包含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部门等内容,重点整改事项需同时公示二维码),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的整改方案PDF扫描版和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情况的网址、截图、宣传公示栏照片)发送县督考办邮箱(msxjxb6287935@163.com)备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5月至11月)
各整改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6月至10月,填写《2022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见***2),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于每月15日前(如遇周末则提前至周五报送)将表格电子版和PDF扫描盖章版发送至县督考办邮箱(msxjxb6287935@163.com)。
(三)整改验收阶段(2022年6月至11月)
1.6月至11月,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负责整改事项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县督考办负责对全县的整改事项进展情况,分阶段组织回访,并将回访评价的结果与各整改责任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成绩挂钩;同时不定期抽查并核验完成情况,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2.11月份,各整改责任部门认真做好各责任事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填写《2022年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见***3),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于11月25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和PDF扫描盖章版发送至县督考办邮箱(msxjxb6287935@163.com)。
(四)展示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
各整改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意见整改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将整改成效通过本部门的门户网站、政(村)务公开栏、网络、电视、报纸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宣传部门要强化对主流媒体的引导,在11月底至12月初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整改成效展示,树立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除按照自治区绩效办和梧州市督考办要求采用上述渠道展示整改成效外,鼓励各整改责任部门结合实际探索群众更加乐于接受的整改成效宣传展示方式。我县重点整改事项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多渠道开展整改阶段性成效宣传,并在12月上旬总结归纳,全力做好该事项全年整改成效宣传。
各整改责任部门宣传展示的相关证明材料(网站公示截图、宣传栏展示照片等)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发送至县督考办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整改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主要领导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要亲自过问,成立专门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责任股室,形成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二)加强分工合作。整改任务涉及多个整改责任部门的,各整改责任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积极主动承担职能范围内的整改任务,齐心协力完成整改工作目标。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整改责任部门要落实***问效制度,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开展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确保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县督考办将整改工作纳入各整改责任部门2022年度绩效任务进行考评,对不认真履职,玩忽职守,造成整改目标不能按时完成或不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纪委监委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并在年度绩效考评时对责任部门进行扣分处理;对整改成效好,顺利通过自治区绩效办和梧州市督考办组织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实地核验的,按相关规定在年度绩效考评时对责任部门给予加分。
各整改责任部门要按时报送上述每一阶段的整改工作材料,逾期不报或所报送的整改材料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进行通报,并在该单位年终绩效考评时扣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县督考办联系。
联系人:吴春帆;联系电话:6288182
县督考办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6楼629室
县督考办电子邮箱:msxjxb6287935@163.com
***1:2022年度群众意见建议整改任务分解表.xls
***2:2022年群众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xlsx
***3:2022年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