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结合行业特点,要突出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推动党风政风建设的基本要求。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党章活动,努力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二、认真执行,带头遵守“八荣八耻”荣辱观。“八荣八耻”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新标杆。明是非、知荣辱,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要把加强个人道德修养作为重点,带头践行“八荣八耻”荣辱观,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带头加强思想改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带头维护党纪国法,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纪执法,当好党的忠诚卫士;带头崇尚文明新风,努力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以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人格力量,为群众当好表率。 三、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切实推动“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形成。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促进全社会形成遵守“八荣八耻”荣辱观的社会氛围。 |
来源: 怒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