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群众举报大寺镇细石桥垃圾收集池问题(编号X06170011)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接到转来的关于大寺镇细石桥垃圾收集池问题案件后,我区高度重视,指派大寺镇人民政府到现场核查处理。6月19日,大寺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环卫站、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等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位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解放路中心小学往贵台方向100米处的细石桥垃圾池,为一个敞开式的垃圾池。该垃圾池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不超过五百米,垃圾池每天只在早上进行垃圾清运,下午和晚上都有垃圾堆积过夜,臭气熏天。垃圾池内的垃圾不时被点燃发出滚滚浓烟,污染附近空气。垃圾池靠近江边,下大雨时垃圾被冲刷进河道,污染江水水质。
(一)环保手续审批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修订)的通知》(桂环发〔2015〕31号),该垃圾池属于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第二类别中农林牧渔类的24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行政村、乡镇级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贮存点项目,农村沼气项目的内容。属于豁免审批类,无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该垃圾池是集镇临时垃圾收集池,建有三面围墙,地面水泥硬底化,附近有污水处理厂管道经过。
(三)相关投诉情况
近期没有收到该垃圾池的其他环保投诉情况。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解放路中心小学往贵台方向100米处的细石桥垃圾池,确实有个垃圾池。属于居民临时垃圾收集点,离居民区约500米处,方便周边一平方公里内居民集中放置生活垃圾,垃圾堆积不多,垃圾池每天早上清运一次,其他时间段也进行清除,每天清理次数视垃圾池内垃圾堆放量而定。该垃圾池为临时垃圾收集点,大寺镇人民政府从来没有组织人员就该垃圾池位置进行垃圾焚烧工作,如有在该垃圾池焚烧垃圾情况,应为当地个别居民所为。垃圾池靠近江边,有下大雨时垃圾被冲刷进河道的情况。
三、处理情况
6月19日,大寺镇人民政府分管环境卫生的副镇长牵头制定了整改方案,责令环卫站相关人员5天内完成全部处置工作。1.改造该点垃圾池,四面密封,加盖铁皮,安装铁门,建成临时垃圾收集屋;2.对该垃圾池进行监控,禁止焚烧垃圾;3.早、晚至少清运一次,确保无大堆垃圾过夜;4.由钦北区开投公司于6月24日前将垃圾池的污水接入大寺镇污水管网,确保无污水流入江中,消除群众顾虑。
2018年6月21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