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积极做好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垦利县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到每人每年增长600元,提高到2660元/年/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增长50元,提高到430元/年/人。
二是严把入户审查关。城乡低保审批实行三级审查,分别是村(居)委会初审、镇(街道)民政办审查、县民政局审核。三级审查坚持对申请城乡低保的家庭每户必到,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政策审查界定,确保了城乡低保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三榜公示和长公示制度。三榜公示即村(居)委会初审通过后公示、镇(街道)审查通过后公示、县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公示,每一榜公示都不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立即重新核定。同时,制作展板对村、居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基本情况张榜公示,确保了城乡低保工作的公开透明。
四是实行城乡低保听证会制度。在全市首家实行由县、镇(街道)两级民政、财政、纪检、农林、财经、统计等部门人员对申请城乡低保家庭共同评议,引入“第三方”参加城乡低保审核审批,进一步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提高城乡低保工作公信力。
五是严格规范档案管理。县、镇(街道)、村(居)三级都整理完备了城乡低保档案,对新增、注销、调整的城乡低保户全部记录在案,确保档案规范、易查。同时,县民政局与镇(街道)、镇(街道)与各村(居)都签订了《城乡低保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