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五届忻城县委第四轮巡察的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4个县委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高级中学、县中学、县实验小学、城关镇民族小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等4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县产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农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忻城文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忻城青云矿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巡察,现予以公告。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6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电话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来信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忻城县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