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锦鹏盛达建材有限公司废钢渣制砖生产线
关于2022年10月9日山西锦鹏盛达建材有限公司废钢渣制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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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锦鹏盛达建材有限公司废钢渣制砖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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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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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窑头村北0.59k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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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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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锦鹏盛达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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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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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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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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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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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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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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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不)批准公示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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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9日2022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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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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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厂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窑头村北0.59km处,占地面积1229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66.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总投资的3.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生产车间、成品棚等建构筑物,购置安装破碎机、球磨机、制砖机等设施,以及配套供电、供水等公用辅助工程。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规模,须另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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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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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通知》等环保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杜绝因施工对周围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二、落实《报告表》规定的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道路硬化,洒水抑尘,冲洗车身及轮胎,全封闭汽车运输,减少道路运输扬尘;装卸时,位于全封闭式彩钢结构生产车间,装载机应尽量靠近运输车辆,并尽可能缩小装卸时的高差,减少物料装卸扬尘;生产车间地面全部硬化防渗,且顶部配套设置可覆盖整个生产车间的顶部喷雾洒水装置,定期洒水抑尘。生产车间设置顶部喷雾洒水装置,定期洒水抑尘,设置7个集气罩,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的排气筒排出,降低制砖工艺粉尘;水泥仓设置一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料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呼吸孔进入除尘器处理后由17m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过程及厂界粉尘等污染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及表3中相关标准。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由企业自建污水管网连接至窑头村管网,最终排向市政污水管网;生产过程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雨水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降尘洒水,不外排。项目要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强化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室等区域的防渗,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合理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不准随意倾倒,必须统一收集,分类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固体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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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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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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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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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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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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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陈擘 0351-5657721
通讯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杏花岭区北大街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