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公布2023年三防行政责任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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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25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做好2023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三防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大鹏新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度汛,现将大鹏管理局三防行政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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