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一名民警被评为南充市第七届最美法治人物
2月6日,南充市第七届“最美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蓬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胡博文获得“最美法治人物”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历经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评候选、网络展示、媒体公示、综合审定等环节,突出依法行政、科学立法、执法为民、司法公正、精准普法、依法治理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评选标准,旨在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评选过程中,组委会结合推荐人事迹材料、初评专家意见和法治建设主要行业(系统)均有代表等因素,选出20名候选人组织先进事迹网络展示推荐,有效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切实增强社会法治效应。最终评选出王誉峰、孙小江、陈军、李亚军、杨劲松、欧小刚、胡博文、徐朝江、梁岱、雷蕾等10名第七届“最美法治人物”,将通过开展巡回宣讲、以案普法等方式深入宣传“最美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引领带动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向全社会传播法治正能量。
胡博文个人简要事迹
胡博文,男,汉族,1986年7月28日生,四川蓬安人,中共党员,2010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蓬安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个人嘉奖”和“优秀公务员”共5次,多次被评为南充市“优秀共产党员”“工作先进个人”等。
不忘从警初心,牢记职责使命
胡博文从小怀揣着警察梦,高考时坚定地填报警校志愿,毕业后又继续回到擅长的法制岗位开展工作。多年来,他始终秉持“从警光荣、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升政治修养和综合素质,锤炼忠诚廉洁和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他坚持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法治信仰、崇尚法治精神,自觉尊法学法用法讲法,在法治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为蓬安当地法治环境向好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投身法治事业,磨砺执法利剑
在法制大队工作期间,胡博文作为蓬安县公安局的工作标兵和法制教官,积极推动制定落实执法教育培训机制,构建完成规范执法制度体系,创新推行“常态化+互动式”实战培训模式,累计开展“送法***”“微课堂”“法制夜校”等培训活动74次,先后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研究360余次,审核把关各类案件近千件,行政处罚、逮捕、移送审查起诉1200余人。在他的直接参与和指导下,县局实现了十年无执法事故、无行政败诉、无国家赔偿。他参与侦办的“1.15贩卖毒品”“6.12贩卖毒品”等重大案件对犯罪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有效净化了当地治安环境,受到了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转战森警大队,续写新的成绩
工作岗位调整至森林警察大队后,胡博文保持高昂学习劲头,迅速适应新岗位,经过不断努力,在一年内就逐渐成长为行业标兵,他参与侦破的案件超过50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0余人,破获部督案件2件。2021年11月,胡博文带领战友成功打掉一个涉嫌在嘉陵江“盗、运、销”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成为蓬安县首例非法采矿案件。2022年1月,他带领民警转战数千公里,克服重重困难,一举摧毁一个常年横跨三省六市,涉及假烟生产、批发、运输、零售四级网络的犯罪团伙,捣毁制假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涉案金额共计1000余万元,受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致电表扬。
“林山挂绿妆华夏,业绩飘红报故乡”是胡博文成为森林警察后时刻铭记于心的一句话,他将法治思想全力贯穿于每一处工作,兢兢业业、攻坚克难,竭尽所能守护国家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大家公认的“业务能手”和“拼命三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