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履好职担好责助力社区矫正对象破茧重生
社区矫正对象其实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不用在高墙内服刑,而是在高墙外服刑,接受司法行政机关非监禁性的矫正处罚。为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凤凰司法所以“学、讲、看、悟、访、 帮” 来让每个社区矫正对象人员辨别善恶,让社区矫正对象均能悔过自新,自觉接受改造,顺利融入社会。
学: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相关法律知识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
讲:通过宣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原文,同时以讲“党史”、红色故事”等方式,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宪法和相关知识,让社区矫正对象仔细聆听后进行测试,从而加深社区矫正对象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该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党史讲座。韦国诚/摄
悟: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观看警示教育片,让社区矫正对象分享体会,把心中所感所悟说出来,互相交流,相互促进,共同努力矫正。
该图为社区矫正对象分享感悟。韦国诚/摄
访:通过每月开展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邻居、村干、队干,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状态和生活工作情况,了解他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开导和鼓励。
该图为司法所工作人开展走访社区矫正对象。韦国诚/摄
帮:社区矫正在矫期间,帮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寓教于帮,寓教于情,用心感化,真正把工作切入社区矫正对象的心里。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党恩,爱祖国,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虚心接受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