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标本兼治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标本兼治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冶金工贸企业:
根据《***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68号)、《广西标本兼治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桂安委办〔2016〕73号)以及《河池市标本兼治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河安委办〔2016〕55号)要求,为强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现将《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标本兼治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标本兼治遏制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河池市及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工贸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构建形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机制。
(二)持续深化粉尘防爆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攻坚治理,解决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二、重点防范对象
(一)重点场所:现场作业人员超过10人的密集型作业场所、涉粉尘爆炸场所;
(二)重点环节: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环节;
(三)重点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动火等作业。
三、重点防范地区
(一)粉尘涉爆:思恩镇、洛阳镇等地。
四、重点防范措施
(一)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粉尘防爆。
1.确保涉粉尘爆炸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
2.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保证设备设施正确接地;严禁作业场所存在各类明火和违规使用作业工具。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动防护用品上岗。
(二)有限空间作业。
1.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在有限空间进入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明确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保持有限空间作业过程的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1.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及其《使用指南》(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和《使用指南》),结合河池市安委办转发《自治区安委办关于推进冶金有色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河安委办函〔2016〕33号),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并逐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车间、班组和一线员工。
2.指导、督促企业依据《指导手册》和《使用指南》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登记建档,实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日常管控;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指导、督促企业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并培训员工熟练掌握。
4.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内部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管控,依据辨识出的风险等级,采取作业人员远离危险因素、对危险因素进行隔离屏蔽、限制作业场所人员数量等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措施。
(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强化涉粉尘爆炸安全专项治理。按照《2016年河池市继续开展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河安委办〔2016〕32号)、《河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河安委办〔2016〕54号)要求,进一步核查涉粉尘爆炸企业尤其是金属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10人以上和其他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数30人以上企业底数,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以存在金属粉尘、人员密集度30人以上的涉粉尘爆炸企业为重点,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法,降低和消除风险。
2.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结合本县实际,针对重点行业的存在问题,持续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积极推进造纸和酱腌菜生产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回头看”和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构建多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1.继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把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效结合起来,找准、盯紧企业的较大危险因素,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标准清单编制和信息系统功能设计等方面,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加强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2.提升安全标准化建设质量。把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结合起来,把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管控作为重点,贯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强化涉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3.强化安全监督执法。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企业台账,结合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类别,建立起全县工贸行业安全风险数据库,按照“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实行工贸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切实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特点和规律的研究。
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本地区工贸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致因特点,针对安全风险高、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深入分析查找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研究提出有效管用的事故预防对策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实效。
(三)加强事故警示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考核督导。
各有关部门要适当加大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成效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的比重,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推动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自职责,共同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联系人:袁承代,电话:0778-8825756,传真:8828583,邮箱:hjanjian2@163.com。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