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矶街道关于独生子女伤残特扶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政策解读
燕子矶街道关于独生子女伤残/特扶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政策解读
一、扶助对象
燕子矶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女方年满49周岁;
2.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3.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自2016年1月1日起参照《实施意见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先死亡,后收养)
有过违反政策规定多生育行为的,不作为扶助对象。
二、扶助标准
自2022年1月1日起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9-59周岁每人每月700元,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900元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49-59周岁每人每月600元,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800元。
三、办理流程
(一)本人申请
1.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申报表》。
2.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子女证》、《收养证》、子女死亡证明、《残疾证》、《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二)社区初审并张榜公示
1.社区对申请人情况逐一核实后,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对与会人员、审议内容及结果、审议时间等作详细记录。
2.社区在《申请表》上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燕子矶街道计生办。
(三)燕子矶街道计生办审核确认并公布
1.街道计生办成立2人以上评审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新增名单逐一评审。对评审无异议的新增对象名单,发挥社区张榜公示5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燕子矶街道计生办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核确认并公布名单。
3.燕子矶街道计生办将本季度新增特扶人员报栖霞区卫健委,区卫健委对审核无误的新增特扶人员进行归档。
(四)栖霞区卫健委进行汇总并发放
1.栖霞区卫健委把特扶人员名单与公安系统逐一核对把关,对核对无误的,安排各街道进行发放。
2.按“实名制”要求,扶助金直接打入扶助对象帐户。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月计算,每月发放。
四、咨询电话
燕子矶街道计生办85493567
下庙社区85332106
吉祥庵社区85330601
燕华花园社区85321182
电瓷社区85372027
南化社区85239347
太平社区853015***
柳塘社区 83696562
化纤社区85305481
燕子矶社区85310059
晓庄村社区85330286
石化社区85597569
幕府山庄社区85331859
祥和雅苑社区8530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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