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配股资金建设331合作社生猪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畜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延长生猪产业链条,实现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及农民增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1、群众收入明显提高。通过发展生猪产业,带动建档立卡已脱贫户4755户19239人实现稳定脱贫,户均年增收1200元以上。
2、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全区生猪饲养量达到30万头,其中:能繁母猪1万头,年出栏生猪20万头;猪肉产量达到1.5万吨,生猪产业年产值达到3亿元。
3、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增强。培育发展生猪养殖合作社100家,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4处,标准化圈舍78个单元(550头/单元)。
4、通过生猪产业发展,为全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产业支撑。
二、建设期限
2019年7月——2019年12月。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331+”生猪育肥合作社,以550头为基本单元,以1100头的整倍数为基本规模,总体建成550头规模4处、1100头规模的4处、3300头规模的1处、6600头规模的5处,共计14处78个单元(根据设计最大化原则安排建设单元),年生猪饲养量9万头。
(一)村社合一、能人大户建办
通过村社合一、能人大户成立 “331+”合作社,在什社乡贺塬村、三姓村、永丰村、新兴村、任岭村;后官寨镇赵咀村、帅堡村、东坪村建成生猪标准化育肥场8处,12个单元(根据设计最大化原则安排建设单元)。
(二)正大集团领办
由正大集团庆阳正欣元现代农牧科技产业中心在彭原镇周寨村、显胜乡岳岭村建成生猪标准化育肥场2处,18个单元。
(三)成立公司建办
成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董志镇八年村、肖金镇左咀村、老山村、什社乡庆丰村建成标准化育肥场4处,48个单元。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3755万元,资金来源为:
1、扶贫配股资金5700万元。其中:2019年省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31.5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三、四类贫困户到户产业发展互助合作配股资金157.5万元;省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绩效评价奖励资金1655.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55.8万元。
2、银行贷款5500万元左右,主要用于支付仔猪及饲料款。
3、正大集团、合作社自筹2555万元,主要用于固定资产建设及水、电、人工等费用。
以上项目资金使用,随项目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细微调整。
(一)村社合一、能人大户建办
1、投资概算
以550头规模为例计算,固定资产建设60万元;仔猪购买30.25万元(550头×550元/头);饲料购买60.5万元(550头×1100元/头);水电、人工、死淘、疫苗药品等5.5万元(550头×100元/头),合计156.25万元。
建成“331+”生猪育肥场8处12个单元,总投资1875万元。
2、筹资渠道
2.1财政扶贫配股资金600万元
2.2合作社银行贷款1060万元;
2.3合作社自筹215万元。
(二)正大集团领办
1、投资概算
以6600头规模为例计算:固定资产建设1000万元;仔猪购买363万元(6600头×550元/头);饲料购买726万元(6600头×1100元/头);水电、人工、死淘、疫苗药品等66.00万元(6600头×100元/头),合计2155万元,每单元投资180万元。
建办2处18个单元,总投资3240万元。
2、筹资渠道
2.1财政扶贫配股资金900万元;
2.2正大集团自筹2340万元。
(三)公司自建自营模式
1、投资概算
每单元投资180万元,建办4处48个单元,总投资8***0万元。
2、筹资渠道
2.1财政扶贫配股资金:4200万元;
2.2银行贷款:4440万元。
五、扶贫配股资金运行流程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组织各村主持召开由全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自愿入股非贫困户为成员的合作社成立大会,向成员告知合作社资金来源、经营事项及本次资金承接主体,选举产生5人以上的理事会,1人执行监事或3人以上的监事会,成立西峰区“331+” XX (村名) XX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成员大会告知合作社运营管理方面的成员进退、配股额度、受益对象、配股方案、资金用途、分红方式、分红比率(年8%)、分红时间(2020年7月底分配2019年7月-2020年7月年度红利,以后每年7月20日- 30日分配年度红利)、 财务管理及议事规则等内容,由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合作社章程》及全体参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表决通过后,对讨论的章程内容及告知内容进行公示,公示照片留存备查。公示结束后,由合作社根据成员配股金额及本村总资金量,确定每户成员的股份比例并核发《股权证》,建立入股资金台账(户主姓名、家庭人口、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折股量化金额、占股比例、股权证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并将会议情况汇总报乡镇审查。
(三)乡镇收到各村合作社组建情况汇总结果后,认真编制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办“331+” 合作社生猪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合作经营主体、入股资金额度、受益对象、收益分配、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进行公示,形成公示资料留存备查,无异议后将实施方案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并建立各乡镇分合作社入股资金汇总台账(台账内容同合作社台账)。
(四)各乡镇督促村两委监督各合作社与成员签订入股合同,庆阳康峰富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乡镇确定的各村合作社入股资金额度(除后官寨镇、什社乡村社合一建办的12个单元600万元入社配股资金)与合作社签订资金入股合同。
(五)合同签订后,由各合作社向乡镇出具入股资金委托函,各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农财中心对相关情况审查后,由乡镇农财中心按各合作社入股庆阳康峰富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额度将资金转入该公司基本账户,并报送各合作社入股资金汇总表(表格内容同乡镇台账),庆阳康峰富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全区财政专项扶贫产业发展配股资金汇总台账。
(六)庆阳康峰富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财政专项产业发展配股资金进行“331+”合作社生猪产业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区乡村三级组成的清产核资小组清产核资,形成清产核资报告。
六、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责任。区农业农村局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监管工作,区畜牧兽医局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指导实施和项目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区级验收和扶持资金兑付监管、项目资料留存等工作。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是乡镇,负责确定项目实施贫困户;监管按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按规定使用资金、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留存资金兑付凭证;完善项目资料、影像资料、会计档案等工作。
2、严格依规实施项目。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支农资金在“三变”改革中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办法(试行)》(甘财农一〔2018〕39号)、《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区委办发〔2018〕29号)文件规定实施。
3、扎实做好项目验收。项目建成后,乡镇在区畜牧兽医局指导下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出具自验结论,形成自查报告,并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行业部门进行区级联合验收,出具验收结论,形成全区验收总结报告。
(二)资金监管
实施方案制定并审定后,区财政局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各乡镇,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由各乡镇抓好项目实施。按照《甘肃省财政支农资金在“三变”改革中入股和资产量化折股办法(试行)》(甘财农一〔2018〕39号)、《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区委办发〔2018〕2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项目资金拨付。
(三)项目监管
1、做好系统管理和绩效评价。区畜牧兽医局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电子化管理要求,及时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系统、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和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项目资金录入,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和半年、全年绩效自评工作。
2、做好三级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区畜牧兽医局在“西峰网”进行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区级公告公示,乡村利用“公示栏”、“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做好配股到村到户、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告公示,建立公告公示影像资料和项目实施档案资料,做到公告公示“一级不漏、一项不漏、一户不漏、一个环节不漏”。
3、做好监督检查及***问效。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查看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严格执行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实施进度是否紧扣时限节点,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资金拨付规定,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并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