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宜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2〕223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宜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选项、立项质量,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与建设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为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基础。
二、申报的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类别和储备规模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两类。各地项目储备规模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为基础,符合新建项目要求的应全部纳入储备库,改造提升项目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申报条件
1.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规划。申报项目应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布局,与本地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2.项目区灌溉水源有保证,灌排骨干工程建设条件基本具备,优先支持大中型灌区内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
3.项目区耕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建设后产能提升明显。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均应主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4.对2018年(不含)前已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均可纳入改造提升范围,优先对建设年份久,基础设施条件差的老项目区进行提质改造。
5.优先支持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工作基础好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项目规模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单个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条件限制,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对农田相对分散的地区,允许将相对零散、且未治理建设过的地块组合,作为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申报,原则上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不低于500亩。
(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在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予以落实。
三、有关要求
(一)高质量开展项目储备。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相关工作,迅速启动项目储备工作。要认真对照项目申报条件,做好项目筛选工作,并在充分征求项目区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储备库。
(二)材料和时间要求。各镇、街道应将《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名录》、《2023年度高效节水灌溉计划建设面积汇总表》(***1、2)于9月9日前盖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现代农业管理科。
联系人:吴姻如,0510-87951079。
***:1.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名录.xlsx
2.2023年度高效节水灌溉计划建设面积汇总表.xlsx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