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划淘汰2534辆营运车辆
日前,《金华市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整个淘汰工作分三个步骤。
《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底,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所有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根据《实施方案》淘汰任务安排,全市计划淘汰老旧营运车辆2534辆,其中2019年淘汰900辆,2020年计划淘汰1634辆。
为了提高车主自主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车的积极性,我市将按照“政府鼓励、适当补助、退坡引导”的原则制定地方淘汰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类型、用途、残值等条件分类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