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群众参与
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将群众参与作为基本的工作方法,贯穿试点全过程,进行探索创新,真正取得群众认可满意的工作成效。
(二)重点聚焦,统筹推进
聚焦重点内容,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标准引领,成果固化
坚持边总结、边完善,及时提炼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建立与政务公开发展形势要求相适应、与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相匹配的制度和标准体系,促进政务公开规范长效。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与全省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大幅度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是进一步规范高新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建设,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形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制度运转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发布、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重要政策解读回应水平明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开制度规范和日常信息发布窗口基本建立。
二是根据省、市相关部门新编制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修订完善“一目录一规范”,基本实现各领域各环节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更加标准、制度更加定型、平台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有效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政务公开向村级延伸,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是建成与全省统一的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制度健全、行为规范、质量提升的基层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开事项清单
按照“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的要求,在已经完成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的基础上,按条目的方式,对公开事项进行分层级的细化分类,形成树状结构的公开事项清单。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
按照“要素齐全、格式规范”的要求,选取每个领域中的若干个具体公开事项,逐项确定具体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以及所处的权力运行环节(即“五公开”中的某一环节),汇总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编制具体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三)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优化政务公开方式
按照“易于群众获取、方便群众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符合高新区地域特点,区、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方式更加多元的政务信息发布体系。优化高新区网站栏目,加强内容建设和管理,真正发挥高新区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多形式发布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保障措施
一是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在高新区网站开设工作专题栏,展示工作情况。加强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实现平台数据共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二是做好考核评估。加强督促检查,结合高新区目标管理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随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