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组织参加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
本网讯 4月12日,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市发改委(长江办)组织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及临空经济区发改部门,委内综合科、投资科、行政审批科、财贸科、区域科、农经科、交通科、工业高技科、服务业科、环资科、信用科等科室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参加鄂州市分会场学习。市发改委副主任余金安主持分会场学习。
培训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从出台背景、立法意义、主要内容以及需要把握的重点问题等方面,对《长江保护法》作了详细解读。王瑞贺指出,《长江保护法》的制定与实施是将******关于长江保护的***和***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部署以法律形式予以贯彻落实的最有效措施,是我国首部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为特定流域制定的法律,从根本上夯实了长江大保护的制度保障,《长江保护法》聚焦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共设置九章96条内容,明确了国家、省、市、县负责长江保护的相关职责。
下一步,发改部门将重点在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及项目审批等方面,认真系统理解《长江保护法》各项规定,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共抓大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升学法、知法、用法能力,以法治力量保护好长江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