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均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网上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或http://scjg.hubei.gov.cn/ECPS/),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网上填报采取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首次填报前请进行联络员注册,如需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选择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应或领取《年度报告表》,填写后报送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市场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是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2017年7月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的企业,将在2020年7月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期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更加严厉约束和惩戒。在此,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报情形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抓紧补报年报,以免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云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