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告知书沙土听告知〔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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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4日发表
沙市区观音垱镇皇屯村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荆州市沙市区2020年度第9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沙市区观音垱镇皇屯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3138公顷,其中农用地0.6800公顷(不占用耕地)、建设用地0.6338公顷。
根据鄂政发[2019]22号即《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规定,该项目应执行荆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偿标准为72万元/公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和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收到或者公告本告知书之日起,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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