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饲料企业实行厂长问质制确保质量安全
本网讯 县畜牧兽医局在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的神圣使命;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08]15号)及(宜农发[2008]36号)文件精神,结合县情,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科技整治,通过宣传法律、法规,普及对三聚氰胺危害的认识,提高把关意识;二是是实行饲料生产厂家厂长负责制,严格控制原料进厂、生产加工、销售与服务的产品质量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县畜牧兽医局分别以县内三家饲料厂签订了《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状》,促使生产企业做一个有社会责任心、有良知的企业;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设置举报电话受理质量投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厉的纪律、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标准全面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蛋白原料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奶牛生产企业产品抽检率达到100%;生产使用自配料的规模养殖场(户)检查率达到100%;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持证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