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本网讯(记者 何宝明 通讯员 杜晓鹏)3月5日,秭归县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把原有集体经济改造成产权关系明晰、利益分配共享、要素配置优化、治理结构完善的集体经济,通过改革使农民收入不断增长、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按照省市要求,秭归县确定了茅坪镇建东村、银杏沱村、屈原镇屈原村、沙镇溪镇台子湾村先行试点。要求3月20日前各试点村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5月10日前完成清产核资、清人分类等两清工作;5月底前完成股份配置相关工作;6月15日前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建立相关工作,健全完善合作社内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6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革工作并通过上级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并在全县推广实施,年底全县基本完成两清工作,2020年完成全部改革。
县委副书记黄海要求,这次改革必须发挥好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和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主动担当、亲力亲为,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县委农办、县改革办要发挥好牵头、协调、抓落实的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服务指导,推动改革早落地、早见效;各试点镇、村要吃透政策精神,牢牢把握改革流程,做到程序规范、成效明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县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