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18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6月28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18年第一次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工作,安排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三元,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刘锴出席会议。
会议明确了新调整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人员组成名单等,传达了《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刘三元指出,过去一年的反腐败协调工作,完善了制度、移交了线索、查办了大案,取得显著成效,呈现出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但依然要正视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存在的执行不力、信息不畅、沟通不够等问题。
刘三元强调,要突出重点,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形成震慑。一是查处大案要案,重点查处一批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贪腐案件,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二是查处“蝇贪案”,“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坚持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打掉“保护伞”,坚决肃清老百姓身边的“蛀虫”;三是查处“三大攻坚战”中的突出问题,对涉及“三大攻坚战”的群众举报和问题线索要高度重视、优先办理,对“三大攻坚战”中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典型问题,要加大通报曝光频次和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
刘三元强调,要讲政治、强担当、重协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意识。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再接再厉,保持利剑高悬,向一切腐败分子开刀问斩,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为加快“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绿色保康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