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贫困村脱贫攻坚分类摸排的通知
各乡镇街委、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交运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为进一步抓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对标补短,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区委、区政府同意,拟开展全区45个贫困村分类摸排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排对象
全区45个贫困村。
二、摸排内容
主要对道路、安全饮水、住房、产业四个方面内容开展分类摸排。(具体见附表)
三、摸排方式
(一)乡镇评。各乡镇街委组织辖区扶贫办、建管办、流域站、农牧站等部门,按照摸排评定标准于2月29日-3月1日分别对辖区各贫困村的重点专项进行分类摸排排序对各村的主要特点、问题与建议、分项资金测算于3月5日报区级扶贫专项部门,并抄送区攻坚办。
(二)部门评。区级相关专项部门于2月29日-3月1日对全区扶贫专项内容进行分类排序,并提出建议意见。
(三)区级复核。区攻坚办组织区级扶贫专项部门于3月2日-3月6日在乡镇和区级部门初评排序的基础上,深入现场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四、工作要求
1.此次摸排分类排序仅作为全区各贫困村扶贫现状的情况掌握,不作为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2.分类摸排务必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摸排结果必须经主要领导把关签字后报送。
3.各地在摸排中按相关要求,务必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全区贫困村脱贫攻坚分类摸排报表,请于3月2日12时前报送到区攻坚510室。
达州市通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